重磅!!!
今年11月20號至2020年2月20號
鄭州市將利用三個月的時間
持續開展城區行人、非機動車
交通違法行為集中治理
個人違章將影響到
單位的文明單位創建工作
行人闖紅燈、翻護欄、不走人行道,非機動車越線停車、違法載人、上高架、逆行等行為,都將受到處罰。行人隨意翻越護欄的,交警部門將加大視頻抓拍力度,固定證據,對其予以行政拘留處罰。
11月19日上午,鄭州市政府召開城區行人、非機動車交通違法行為專項治理工作新聞發布會,市公安局將把嚴重交通違法行為人的信息共享至鄭州市信用平臺,由市發改委統籌推進實施聯合懲戒,個人違章將影響到單位的文明單位創建工作。
行人翻越護欄可能要被行政拘留,將推行交通違法行為記錄制度
行人闖紅燈、隨意翻越(穿越)道路隔離設施、不走人行道,在車行道內兜售(發送)物品、攔車乞討等違法行為。非機動車闖紅燈、越線停車、隨意橫穿馬路、逆行、違法載人、不走非機動車道、違規上高架路、亂停亂放等違法行為。
鄭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隊相關人士介紹說,在處理涉及非機動車和行人的交通事故時,對非機動車、行人一方存在交通違法行為的,依法對其予以處罰;另一方面對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、法規關于道路通行規定的一律采取“三教育一采集”進行教育處罰,對有多項交通違法行為的一律合并處罰,對非機動車駕駛人拒絕接受罰款處罰的一律暫扣其車輛,對暫扣的違法車輛,無合法來歷證明的一律不得放行,在對違法行為人教育處罰后,一律書寫具結悔過書,并觀看宣傳教育片。
一人違法,所在單位也可能受影響。鄭州市委宣傳部副部長、市文明辦主任裴保順說,鄭州市將嚴格執行行人、非機動車交通違法行為記錄制度。把行人、非機動車交通違法記錄作為全市各級文明單位、文明校園、文明村鎮、文明社區申報、考核、評價、推薦的重要條件。
鄭州將優化城區道路基礎設施,非機動車違法將被處以20-50元罰款
鄭州市區將優化機動車道、非機動車道和人行道設置,合理分配路權,確保非機動車道、人行道暢通并閉合,實現機非分離、人車分離;優化人行天橋、地下通道、人行橫道等過街設施規劃及標識設置,按照標準合理設置人行橫道,方便市民群眾安全通過。
針對非機動車不按照規定車位亂停放的問題,鄭州市相關部門將加大督查處罰力度。一方面將進行現場勸導,勸導無效后將被處以20-50元的罰款,違法非機動車駕駛人拒不繳納罰款,執法人員將對非機動車實施脫離、暫扣等措施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