機構職能
INSTITUTIONAL FUNCTION

社會工作
社會工作——從兒童需要出發、以兒童利益化為原則
建院以來,我院以“社工型兒童福利機構”為目標,通過宣傳培訓、項目帶動、機制創新等措施,形成以綜合評估為前提,以個案管理為的兒童福利機構社會工作模式,大大促進了全院各服務間的銜接和協調,更好地了解和回應了兒童需求。社會工作開展以來,累計綜合評估兒童258名,開展小組活動近百次,參加活動者4000多人次,并未全院兒童建立個案管理。
我院在做好院內孤殘兒童服務工作的同時,積極響應上級要求,主動回應社會需求,利用現有的資源優勢和力量,服務逐步向全省輻射、向社區拓展。借助孤殘兒童護理員培訓基地這一平臺,為全省福利機構護理員開展職業技能鑒定培訓,五年來累計開辦13期培訓班,培訓學員757人。發揮民政部腦癱康復基地作用,對周邊地市福利機構提供培訓和業務指導服務;在市民政局的支持下設立市兒童福利指導中心,對全市兒童福利工作進行指導;在鄭州慈善總會資助下成立“藍手杖”困境兒童家長俱樂部,至今共吸收300個特殊兒童家庭,為1000余人次提供幫扶服務。